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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
青天办字2011年第(8)号
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延长产业链循环经济项目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是贵州青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黄磷尾气综合利用、开发生产磷化工下游产品及氯碱化工产品的企业,现有2×7000吨/年规模的黄磷生产装置和7万吨/年利用黄磷尾气生产甲酸钠的生产线一条,目前企业尚有110余万m3黄磷尾气点燃放空。
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开发生产磷化工下游产品,更好地发挥贵州青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资源、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提升企业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二年多的市场调研及技术考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设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延长产业链循环经济项目,不但节约了能源又延长了产业链,使原来作为产品销售的黄磷变为原料,既解决了黄磷的销售问题,还可以消耗掉部分当地过剩的黄磷产能,达到增产节能、扩大税源、增加就业的目的,完全符合国家的磷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拟建地点: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一条4.8万吨/年甲酸和副产10万吨/年三聚磷酸钠与2万吨/年六偏磷酸钠生产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总人员定额为410人。
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
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3091万元,30%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其余为银行贷款。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①过磷酸系统
燃磷塔燃烧产生含有P2O5的尾气。
②甲酸系统
甲酸气体经三级吸收塔吸收后产生含有少量甲酸的尾气。
③三聚磷酸钠系统
聚合炉内燃烧黄磷尾气,产生含有复合磷酸盐粉尘、SO2、F-和P2O5的尾气。
④六偏磷酸钠系统
聚合炉内燃烧黄磷尾气,产生含有SO2、F-和P2O5的尾气。
(2)对声环境的影响
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空压机、各类风机、各类泵、循环水系统冷却塔等。
(3)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①生产废水
三聚磷酸钠中和槽中结晶后的母液在生产系统中循环使用,不产生生产废水;水洗塔循环液流入水洗槽循环使用,待一定浓度后送入中和槽作为中和配料用,不外排。增加的黄磷尾气洗涤水,主要含SS和磷泥。
②生活污水
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S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依托现有甲酸钠工程黄磷尾气净化洗涤系统净化本项目使用的黄磷尾气时产生的脱磷、氟、砷废吸附剂和再生气脱磷、氟、砷废吸附剂。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
燃磷塔燃烧产生的含有P2O5的尾气,产生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内由2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低于《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中表5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2kg/h)要求。
甲酸气体经三级吸收塔吸收后产生含有少量甲酸的尾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
三聚磷酸钠系统和六偏磷酸钠系统使用的黄磷尾气依托现有甲酸钠工程黄磷尾气洗涤系统处理(吸附剂对氟和P2O5的净化效率≥99.7%),净化后黄磷尾气再通入各自的聚合炉中使用。
三聚磷酸钠聚合炉内燃烧黄磷尾气,产生含有复合磷酸盐粉尘、SO2、F-和P2O5的尾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85%)和水洗塔内水膜除尘(除尘效率90%)后粉尘浓度≤50mg/N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其他炉窑和表4二级排放标准(粉尘200mg/m3,SO2850mg/m3,氟化物6mg/m3)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中表5二级排放标准(P2O5≤2kg/h)要求,经由2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六偏磷酸钠聚合炉内燃烧黄磷尾气,产生含有SO2、F-和P2O5的尾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排放标准(SO2850mg/m3,氟化物6mg/m3)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中表5二级排放标准(P2O5≤2kg/h)要求,经由2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2)声环境
对噪声源较高的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如设独立风机房、破碎机房和泵房等,房间墙壁内外表面敷设吸声材料;对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口,防止因振动产生的噪声。对风机、电动机、泵等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以控制设备振动噪声。
(3)地表水环境
三聚磷酸钠中和槽中结晶后的母液在生产系统中循环使用,不产生生产废水;水洗塔循环液流入水洗槽循环使用,待一定浓度后送入中和槽作为中和配料用,不外排。
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S等,送至厂内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至黄磷尾气洗涤水。
黄磷尾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黄磷生产工序使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依托现有甲酸钠工程黄磷尾气净化洗涤系统净化本项目使用的黄磷尾气时产生的脱磷、氟、砷废吸附剂8t/a(五年更换一次,每次40t)和再生气脱磷、氟、砷废吸附剂52t/a。产生的废吸附剂由有资质的部门回收,不外排到外环境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空气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声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超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3)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因此,从地表水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由有资质的部门回收,不外排到外环境中。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6821318
联系人:张子吉
评价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电话:0451-86286913
联系人:董飞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技改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以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的意见。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以说明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咨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