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福泉市“11•1”爆炸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民爆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县安委办迅速行动,于11月3日-4日对我县2家爆破公司和部分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 在贵州久远祥和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阳分公司和贵州众恒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企业自查报告、查看资料、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各类安全监管巡查记录等方式,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安全设施及现场管理和监控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民爆物品专用配送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仔细询问企业开展自查的情况。同时,检查组还对众恒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炸药储存仓库“四防”管理措施、台账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抽查了一处涉爆建筑工程工地。 检查组对相关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民爆行业属于特种高危行业,要深刻吸取福泉市“11•1”爆炸事件教训,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立即深入开展民爆物品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自查工作;二是坚决落实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配送途中的运输安全管理;三是加强涉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立即召开会议通报福泉市“11•1”事件,促使从业人员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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